|
办理项目:经营汽车核准通知书审批
办理机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市场合同科
办理地址: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联系电话:(021)5962164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程序: 1、向企业注册地工商分局市场科提出申请,领取《经营汽车业务审批表》; 2、经分局市场科初审同意,报市工商局市场处审批核准; 3、企业凭批准件向分局注册科办理汽车经营登记注册手续。凡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工商局市场处提出申请,领取《经营汽车业务审批表》,经核准后,向市工商局注册处办理经营汽车登记注册手续。
申办条件: 1、具有与汽车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设备; 2、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3、有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专业人员; 4、有从汽车生产企业直接进货的渠道。
汽车经营单位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汽车经营资格一年以上; 2、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3、销售、维修人员落实; 4、具有与经营汽车相适应的场地。
申办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 工商局盖章证明); 2、申请报告; 3、经营汽车的可行性报告; 4、提供能够直接从全国各汽车生产厂家取得车源的证明材料; 5、场地证明。 新设立的企业,还需要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和企业章程。
办事依据: 《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办发[1988]65号〕 《关于规范汽车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工商局[1995]3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