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办事 -> 行业准营申办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办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办事机构: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
  通讯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川心街1号
  联系电话:59622940   59622550
 
  申办条件:
  1、营业活动场所面积达150平方米,营业场地安全可靠,安全设施齐备;
  2、有与开展营业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60台及附属设备;
  3、有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
  4、有健全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5、有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6、有专职或兼职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7、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其它规定。
  9、距中小学200米范围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
 
  申办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表;
  3、工商核名通知书;
  4、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摄像设备分布图;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ISP接入商出具的接入意向证明;
  7、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8、网吧安全合格证或租赁合同。
  9、房屋产权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备齐的申办材料正确无误,自受理之日起30天
  办理程序:
  申办者携带申办材料到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申请→初申合格→填写《上海市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申报表》→报市文广局审核通过→进行公示并合格→发给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筹建完成并提供全部申办材料→报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验收合格→报县文广局领导签字盖章→报市文广局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上海市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经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为每张50元。(市收费)
  办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说明:
  1、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店直接向市文广局申请
  2、目前暂不受理除连锁店以外的申请。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