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办事机构: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
通讯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川心街1号
联系电话:59622940 59622550
申办条件:
1、营业活动场所面积达150平方米,营业场地安全可靠,安全设施齐备;
2、有与开展营业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60台及附属设备;
3、有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
4、有健全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5、有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6、有专职或兼职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7、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其它规定。
9、距中小学200米范围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
申办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表;
3、工商核名通知书;
4、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摄像设备分布图;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ISP接入商出具的接入意向证明;
7、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8、网吧安全合格证或租赁合同。
9、房屋产权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备齐的申办材料正确无误,自受理之日起30天
办理程序:
申办者携带申办材料到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申请→初申合格→填写《上海市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申报表》→报市文广局审核通过→进行公示并合格→发给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筹建完成并提供全部申办材料→报崇明县文化市场管理所验收合格→报县文广局领导签字盖章→报市文广局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上海市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经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为每张50元。(市收费)
办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说明:
1、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店直接向市文广局申请
2、目前暂不受理除连锁店以外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