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工商崇明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点: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88号,电话:59623213
办理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各类变更还需提交的材料: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金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上级主管部门任免职书以及任职证明表,履历表,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主管部门变更:需重新提交章程、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协议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办事依据:
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发布,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