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变更
办事机构:崇明县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技防办)
办事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69615279
办理的基本条件: 持有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变动的,应及时办理《资格证书》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从业单位应向所在地县局技防办领取、填写《变更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并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办理程序和要求: 县局技防办在收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向从业单位换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文件资料齐全的,分县局技防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依据: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附:变更《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申请表
附注:一、二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变更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