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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变更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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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变更

  办事机构:崇明县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技防办)

  办事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69615279

  办理的基本条件:
  持有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变动的,应及时办理《资格证书》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从业单位应向所在地县局技防办领取、填写《变更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并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办理程序和要求:
  县局技防办在收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向从业单位换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文件资料齐全的,分县局技防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依据: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附:变更《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申请表


  附注:一、二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变更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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