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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申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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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申请

  办事机构:崇明县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西门路222号

  联系电话:(021)59624500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办理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登记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受理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申办机动车清洗企业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1、 有30平方米以上作业场地;
    2、 作业场地周边围墙2米以下须涂有防水材料;
    3、 有与作业规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
    4、 有符合要求的淤泥沉淀的沟、池;
    5、 从业人员须有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申办手续:机动车清洗企业申办备案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备案申请书;
    2、备案者有效身份证件;
    3、清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清洗场(站)所处地理位置、行政区域、占地面积的有关材料;
    5、清洗场(站)的作业服务设施资料;
    6、清洗场(站)的管理、做从业人员资料;
    7、清洗作业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它污物处理设施资料。

  办理程序:
  机动车清洗企业办理备案的程序:

  申请备案—→填表—→现场勘察—→作出予以备案登记与不予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不再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01年10月25日上海市     人民政府沪府发[2001]34号文)
   2、《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1995年8月7日建设部第47号令发布)
   3、《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第一次修正并重新发布,根据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根据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三次修正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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