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办事 -> 开办申办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办理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机构:
工商崇明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电话:59623213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
  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依法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申办手续:

  1、书面申请(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职业状况承诺书
  6、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7、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8、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9、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发布)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发布)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