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办事 -> 开办申办
分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办理项目:
分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机构:
工商崇明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电话:59623213

  办理时限:

  1、核准分公司名称,自收齐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申办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