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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登记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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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项目: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登记

  办理机构:
工商崇明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电话:59623213


  办理时限:
  
  1、核准企业名称,自收齐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申办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司企业法人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非公司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母体营业执照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发布,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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