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补办产权登记
办事机构:国资委基础管理科
通讯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35号204室
联系电话:69611480,69616563
申办对象:崇明县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
申办手续:(补办)
1.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3.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复的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该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
6.我委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登记
办理时限:
在送审资料完整,数据无误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产权登记办理手续。
收费标准:
每户每次收取产权登记费80元。
办事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2号令);
2、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