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天气干燥少雨,正是风高物燥,森林火灾多发的季节,加上清明节将至,踏青、扫墓人群日益增多,市民扫墓祭祀留下的焚烧残留和散落火星极易在风力作用下引发森林火灾,防火形势十分严竣。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崇明县农业委员会牵头,崇明县林业站会同崇明县消防支队、崇明县电视台等单位,在2008年3月26日,对全县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社会化造林、东平林场等重点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大检查。认真仔细检查了林区内存在火灾隐患情况,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防火设备配备情况和消防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台账记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当场要求迅速进行改正,并且要求做到:
一、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真正做到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要加大清理力度,排查火灾隐患,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点蜡烛、烧纸钱等活动。
三、要落实具体防火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台账记录齐全,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四、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巡查,要严防死守,坚决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