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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6-23    来源:县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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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将以下材料上报县外事办:

    1、撰写申请书:包括因私出国(境)事由,出访时间,所需经费等事项。
    2、到县外办领取并填写好“崇明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一式两份)。在“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如已经退休的领导干部请到退休前的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到县委干部科领取并填好“崇明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4、请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领取并填写好“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只需填写申请表首页信息)
    5、准备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建议至爱好者摄影社拍摄)

    二、将所有填写好的表格交县外办,由县外办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县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部将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加盖好组织部公章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护照。

    四、按照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要求,由本人持护照赴该国家或地区的驻沪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崇明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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