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台湾居民签注延期
办理机构: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59611039*60716、60719。 Fax:596275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领对象:来本市要求办理签注延期的台湾居民。
申办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办证申请表》;
2、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提交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注:签注可延期1~3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审批。
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
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