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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签注延期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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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台湾居民签注延期
 
办理机构: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59611039*60716、60719。    Fax:596275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领对象:来本市要求办理签注延期的台湾居民。
 
申办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办证申请表》;
     2、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提交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注:签注可延期1~3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审批。
 
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
     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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