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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补证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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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台湾居民补证
 
办理机构: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59611039*60716、60719。  Fax:596275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领对象:台湾居民在沪遗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要求补证的。
 
申办材料:1、交验在沪临时居住证明或宾馆、饭店的住宿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提交报失证明;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经审批同意,发一
     次性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
     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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