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台湾居民补证
办理机构: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59611039*60716、60719。 Fax:596275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领对象:台湾居民在沪遗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要求补证的。
申办材料:1、交验在沪临时居住证明或宾馆、饭店的住宿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提交报失证明;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经审批同意,发一
次性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
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