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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0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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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办理机构:崇明县公安局边境证签证窗口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城桥镇人民路28号
  电话:5961943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申办对象:
  除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外,凡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居民或在本市暂住(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因探亲、访友、经商、工作等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
 
办理程序: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公安局边境证签证窗口办理申办手续。
 
收费标准:《边境通行证》工本费2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财(1992)1007054号]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边(200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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