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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机动车辆抽取《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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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项目:
在用机动车辆抽取《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办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电话:69620708

  办理时间: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15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事条件: 车辆变更、过户、报废、转籍、停驶需抽取《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申办材料:
  在用机动车辆过出、转籍、报废、停驶或变更(车辆技术数据、单位名称、住址)抽取《机动车登记表(副)》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车辆行驶证;
  2、 单位车辆凭介绍信、私车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到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车管窗口抽取。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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