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社会保障卡申领
办理机构:崇明县社会保障卡各服务站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
服务站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堡镇社保卡受理点 |
39410334 |
堡镇灵山路88号 |
|
堡镇居住证受理点 |
59426324 |
化工路路南17号(小区西侧) |
|
长兴乡 |
66700116 |
长兴凤凰街5号 |
|
城桥镇社保卡受理点 |
39612154 |
城桥镇中津桥路22号 |
|
城桥镇居住证受理点 |
39611005 |
城桥镇中津桥路19号 |
|
新河镇 |
59684028 |
新申路801号 |
|
竖新镇(大新) |
59492273 |
响椿路58号 |
|
陈家镇 |
59403265 |
北陈公路1435号对面 |
|
庙镇 |
59363718 |
剧场路6号 |
|
横沙乡 |
56898590 |
新环路78号(外来人口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30下午12:30 ~16:30
办理时限:备齐的申办材料正确无误,自受理之日起30日完成。
申领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的居民。
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已婚)、特殊人员还应交验其他证件(如:离休干部荣誉证、残疾证、社会救助证等)。
办理程序:申领者携带申办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崇明县社会保障卡服务站如实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拍照、指纹采集等待领取通知
收费标准: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经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为每张50元。
首次申领者均可享受市政府一次性补贴每张25元;
离休干部、优待抚恤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免收工本费。
收费依据:沪财综[2000]9号、沪价行[2000]052号
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0号令;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