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市民办事 -> 证照申领
申请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办理项目:申请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

  办理机构: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1、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地址:中山北一路1101号
  电话:65168168转54555
  2、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电话:69620708

  办理时间:
  1、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周一至周五: 8:30~16:00
  2、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15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办事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应由本市各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教学考试点集体登记予约,受理  窗口根据公安部关于《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等5个规定的通知及《初领驾驶证业务操作规范》要  求办理。
  (二)提供凭证及程序: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机动车驾驶员申请复考、增驾登记表》;
  2、经数码摄像及驾驶适应性检测合格(增驾免);
  3、由培训部集体或学员本人至本市各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教学考试点报名。

  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材《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38元;
  (二)市红十字会教材<救护与保健>及培训辅导费35元;
  (三) “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培训辅导费160元;
  (四) “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费40元。
  总计273元

  收费依据: 
  沪价费(1994)第131号
  沪价行(1997)第140号
  沪卫收(1997)第16号

  办理依据:公安部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