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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执业证书审批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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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项目:经纪执业证书审批

  办理机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市场合同科

  办理地址:
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联系电话:
(021)5962164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经纪执业证书。

  办理程序:
    申请人所在经纪组织向工商局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送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审查核实→批  准申请→核发经纪执业证书。

  申办条件:
    1、 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2、 本市有固定住所;
    3、 无《上海经纪人条例》第11条规定的情形。
  《上海经纪人条例》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申请经纪注册:
    (1)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吊销《经纪执业证书》未满3年的;
    (4)法律、法规禁止经纪执业的其他情形。

  申办材料:
    申请经纪执业注册的,通过所在经纪组织(或者拟设立的经纪组织)向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上海市执业经纪人经纪执业注册申请书》;
    2、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经纪组织(或者拟设立的经纪组织)的聘用意向书;
    6、申请人1英寸彩色免冠报名照2张
  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经纪组织,可直接向市局市场处提出申请,申请文化、体育、产权、旧机动车  等领域经纪业注册的,直接到市局市场处办理。

  办事依据:
  《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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