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
办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1、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电话:69620708
2、大众检测站
地址: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电话:69620197
3、新河检测站
地址:新申路807号
电话:39623026
办理时间: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15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车辆检验合格的,当即办结。
办事的条件和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用机动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需提供下列材料直接到新河、大众机动车检测站检验:
1、车辆行驶证;
2、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卡;
3、当月有效的养路费交纳凭证;
4、当月有效的车辆通行费缴纳凭证。
5、公车由车辆单位派员到场并出示该单位的有效证件后方可参加年检。
6、公车检验可由车辆单位出具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他人验车。验车代理人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后方可参加检验。
7、私车(除车辆所有人到场外)可持有车辆所有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验车代理人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后方可参加年检。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车主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盖公章,私车盖私章,经交巡警大队车管科审批同意,由交巡警大队车管科为其开具《机动车定期检验通知单》,车辆所有人凭《机动车定期检验通知单》到检测站验车:
1、超期未检验车辆;
2、申请提前检验(提前期限最长为2个月)或暂缓检验的车辆;
3、申请延缓报废的车辆;
4、申请上门检验的车辆;
5、申请异地检验的车辆(本市)。
(三)机动车当月不能按时进行验车的,车主应在月底把行驶证交交巡警大队车管窗口,待可验车时再按上述顺序办理。
收费标准:
汽车检测费 80元/辆次
摩托车检测费 40元/辆次
机动车复检费 10元/工位
车辆年检签证手续费 5元/工位
收费依据:沪价费(1994)第28号
办理依据: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