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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档案转出本市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0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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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机动车驾驶员档案转出本市
 
办理机构: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1、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地址:中山北一路1101号
  电话:65168168转54555
  2、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电话:69620708
 
办理时间:
  1、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周一至周五: 8:30~16:00
  2、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15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
 
办事条件及办理程序:
  本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需要将驾驶证档案转出本市的,应办理驾驶证档案转籍手续:
  (一) 到崇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宣传科驾驶员窗口领取持证人本人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二)持证人应当出具户籍由本市迁往外省市的证明或持证人已在外省市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三)提供身份证件及驾驶证;
  (四)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领取持证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
  (五)到车辆管理所综合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确认盖章手续;
  (六)密封档案由持证人随身带回(请勿擅自拆封)。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转籍手续费    5元/次  沪价涉[92]191号。
 
办理依据:公安部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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