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上海市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作业证》
办理机构:上海市消防培训中心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崇明县公安局防火监督科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万安仓路10号
电话:59611039*605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申领对象:从事易燃易爆、烟花爆竹、消防设施及动火作业的人员。
申办材料:从事岗位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电焊、气割等证书。
办理程序:申领者携带申办材料到崇明县公安局防火监督科登记——交个人近期1寸照片1张——通知上课培训——成绩合格领取《操作证》。
收费标准:《上海市消防控制中心操作证》、《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人员上岗证》为370元/人。其余为150元/人。
收费依据:沪财综[1994]64号、沪价行[1994]228号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上海市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