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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保护工作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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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1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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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承担本县内0~18周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管理服务。
二、办事程序:
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就提请保护事宜写出书面报告→县青保办及其基层组织调查核实→县青保办协调有关单位、个人处理。
三、办理时限:
调查核实时间:二周内完成。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五、办事部门:
崇明县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点:崇明县教育局305室(新崇北路308号)
邮编:202150
电话:59611077
监督电话:596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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