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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政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档案制度进行业务培训的通知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8-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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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各市政养护维修企业:

    为贯彻市市政局《关于建立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档案制度的通知》(沪市政建[2008]367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决定在九、十月份对市政管理单位和市政养护维修企业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分期培训。望本县各市政养护维修企业接通知后,于本月29日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城桥镇新崇中路387号,邮编202150,联系电话:59621175,传真电话39611348。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按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崇明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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