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水务局制定的《崇明县2003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崇明县2003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县经济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市有关防汛防台法规及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县2003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采取有效措施,立足海岛,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塘,做到一线主塘不决口,一般灾情不死人,确保全县汛期安全。遇超标准特大灾害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南门港)或市有关部门发布风、潮、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县、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单位防汛机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县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位值班,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到岗到位情况。县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59621732、59623730,传真:59624238、39610627。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时,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全部到位。县防汛防台办公室及时向全县各单位电传防汛防台通知,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防汛防台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水务、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风情、水情、雨情的测报工作;各水闸、涵闸、圩区、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气象部门开启气象可视系统,加大测报密度;电力、通信、自来水、煤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建委、交通、房地等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牌、霓虹灯、行道树、危险房屋的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一线大堤、沿江涵闸、河道的检查,关闭沿江旱闸门,清除防汛防台通道障碍物和横河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及漂浮物,疏通横河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台风、高潮同时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县防汛防台指挥部要立即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全县上下要把防汛防台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县防汛防台指挥部要按防汛防台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按抢险救灾设立若干个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龙卷风等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县水务局要按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指令,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5米;排水、市政、环卫等单位要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窨井,做到排水畅通,防止化粪池粪水满溢;城区排涝泵站人员应昼夜值班,开机实施预排、预降水位;县给排水管理所要根据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等不同情况,派出量水、疏通、监察等专门力量,对城区易积水点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城区所有泵站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城区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气象部门要及时将气象情况向县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各乡镇、场要组织力量清除沟河阻水物,确保排涝畅通。地处低洼的有毒物品储存点、遇涝易损物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
当遇到龙卷风袭击时,所在区域内的乡镇、场应及时深入受灾地区了解灾情,把房屋倒塌、人员受伤、农作物倒伏、电线电杆、树木的吹倒吹断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县防汛防台指挥部。当发生建筑物倒塌时,所在区域内的乡镇、场应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灾民。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根据灾情,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工作。
如遭冰雹袭击时,所在区域内的乡镇、场应立即投入抢险除险工作,及时将人员受伤、农作物受灾、房屋受损情况报县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根据灾情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赶赴现场开展灾后各项恢复工作。
三、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指挥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职责
总指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县防汛防台工作。
副总指挥: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工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调动指挥部队,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指挥商业部门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指挥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气象部门根据即时的气象资料,对天气趋势作出分析,为总指挥及指挥部下达决定提供依据。指挥建设部门调动公路、城建、市政等单位,及时排除公路倒树、建筑工地脚手架倒塌、城区积水、广告牌、霓虹灯跌落等险情。指挥公安部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灾区社会稳定。协调和组织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建委:负责检查、监督市政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辖区内各建筑工地高架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建立公路、煤气等专业抢险队伍,确保汛期公交道路安全、畅通及居民供气正常。
2、商委: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所属单位和仓储物资的汛期安全,保障供给灾区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民用动力燃料等。
3、经委:监督本系统所属工厂做好危房、仓库、工棚内的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企业的管理,防止两次灾害发生。
4、农委:负责检查、监督农口系统的防汛防台安全,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工作。县渔政站负责对市县级河道内阻水渔具的清障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协助做好渔船安全避风工作。
5、计委:落实防汛防台工程和水毁工程立项工作,并安排防汛防台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6、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的项目经费安排,视当年实际险情,按照工程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
7、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组织一定的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8、水务局:负责检查、监督全县骨干河道、水闸、涵闸、排涝泵站、海塘、江堤等水工程的管理和维修,确保水工程安全度汛。及时加固除险工程和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违章现象的依法查处,保障水工程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城镇地区(重点保障城桥、堡镇)的排水工作。水文部门负责汛期潮位测报,主动及时向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提供可靠水文资料。加强对市级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存、保管和养护,建立救灾艇驾驶员队伍,确保在防汛救灾中“拉得出,打得响”。
9、交通局:负责检查、监督水陆交通运输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汛防台安全,维持港口船舶的安全避风秩序,严禁船舶违章停靠、违章航行,严格根据港口航道通航能力限吨进港。对运输抢险救灾和防汛防台物资的车辆,给予优先过江。
10、卫生局: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在做好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建立防汛防台医疗救护队伍,在中心医院、堡镇医院和庙镇医院设立3个抢救中心,落实一定的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病员的抢救和运送。县疾病控制中心成立防病现场小组,各乡镇、场医院也应成立抢救小组,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防疫和医护服务,做好灾区的疫情分析和制定预防性措施。
11、教育局:负责检查、监督所属单位和所有学校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关闭、拆除危房,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12、房地局:负责做好危房登记和清理工作,发现危房中仍有居住人员,应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落实抢险队伍,排除房屋各种险情,做好灾情统计并及时报县防汛防台指挥部。
13、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遣返外地灾民。
14、电信局:确保汛期可视电话系统随时能用,保障车载450M调度系统,600M8路特高频系统,DMC1900蜂窝状微波系统等多套通信系统,能及时开赴救灾地点,应付突发事件,保证受灾地区通信畅通。同时负责检查、监督所辖通讯系统的防汛防台安全,建立健全通讯网络和抢险专业队伍,确保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传递。
15、文广局:负责检查、监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汛期安全。要利用电视、广播及时向全县发布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并增加气象报告次数。派出新闻记者,即时报道我县抢险救灾的情况并整理好影像资料报县防汛防台指挥部。
16、气象局:负责汛期天气监测和预报,主动及时向县防汛防台指挥部提供可靠气象资料。发布台风和暴雨消息后,适当加大测报密度。
17、供销社: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所属单位汛期安全,加强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存和管理,确保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物资储存点24小时有人值班。
18、民防办:负责地下工程的防汛防台及出现突发事件后的化救工作。
19、农工商有关公司:负责在崇农工商(集团)有关公司范围内大堤、水闸的防汛防台安全,确保水系和防汛防台道路畅通,组织各类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抢险工作。落实足够的防汛防台必需物资,及时做好受灾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0、电力公司:积极做好本系统供电网络的各项物资储备,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21、人保公司:及时做好受灾投报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22、人武部、驻崇部队:根据汛情的实际需要,担负防汛防台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防台救灾任务。同时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防汛防台是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精神,依靠军民联防,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我县今年防汛防台工作。
崇 明 县 水 务 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