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各有关部门:
新一届政府领导分工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崇明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崇明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孙 雷 县 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黄铁军 副县长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统计、物价、体改、监察、审计、人事、编制、法制、信访、社会稳定、人民武装、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管财政、税务、国资(集资)工作,联系金融、保险。
陆 鸣 副县长 分管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文化广播电视、文史、体育、卫生、食品与药品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残联等工作,联系部队、县委宣传部。
褚以琳 副县长 分管商业、旅游、粮食、档案、妇儿委、森林旅游园区等工作,联系邮政、移动通信。
马乐声 副县长 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住宅发展、交通、市容环卫、民防(消防、抗震)、交通安全等工作,联系电力、电信、公交。
胡 俊 副县长 分管规划、房地管理、环境保护、外事及涉港澳台事务、民族与宗教、侨务、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小城镇建设试点等工作,联系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上实、农工商。
朱正标 副县长 分管农业、绿化(林业)、水产、畜牧、水务(防汛,防台)、绿色食品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
张国坤 副县长 分管工业、外经贸、外贸、非公经济发展、对外协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医保、质量与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工业园区、富盛经济开发区等工作,联系工商、海关、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