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监委制定的《崇明县 2004年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崇明县 2004年纠风工作意见
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现提出本县 2004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在抓深化、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功夫,以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纠风工作,为崇明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
1、注重实效,加强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促进部门和行业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2004年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发挥县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明查暗访,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行为,严肃查处,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2、注重落实,组织开展乡镇政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在2003年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民主评议政风的基础上,2004年着重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县纠风办要组织各乡镇政风评议代表对措施、成效和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检查。
3、突出重点,促进涉农部门的行风建设。结合县委“关于创建上海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县”的总体安排,以农业、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公安等与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致富密切相关的县各涉农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为重点,深化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县各涉农部门及其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一是坚决杜绝中、小学校擅自立项、乱办班、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所收费用的依据、标准、范围及用途,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三是落实公办高中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的政策。四是对学校招生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择校生、扩招生、特色班的收费,防止无依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缩小计划扩大自主招生等变换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发生。
2、不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实施医药购销网上采购和信息化管理;加大对无证经营药品、无证行医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弘扬正气,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回扣及医疗服务中索要“红包”等商业贿赂行为。
3、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加快构建市场化物业管理新体制,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4、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成果,开展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活动,以更高标准抓好公路、水路收费站点的规范管理。县治理公路、水路“三乱”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加强明查暗访,巩固公路、水路“三乱”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5、切实抓好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涉农收费公示制,防止增加农民新的负担。按照国务院和本市的涉企收费目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扩大企业收费登记卡发放范围,对市政府明令取消的企业收费项目加强监督检查。
(三)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稳步推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县级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抓好县级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上网工作。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告知内容,注重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将政务信息上网,以方便群众。三是充实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把乡镇政府的行政、经济管理活动中事关人、财、物等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同时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台账资料,拓展乡镇政务公开阵地,强化乡镇政务公开监督。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的落实和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政府部门主抓、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由县卫生局牵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务公开工作由县纠风办牵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县集资办牵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由县交通局、县建委等单位牵头。各牵头部门要根据 2004年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各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着力解决在医药购销、教育收费、物业管理等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出成效,进一步转变行业风气。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积极探索从源头上纠正和防止不正之风的新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种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规范和健全政风行风监督网络;完善政风行风的测评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舆论监督作用,弘扬正气,鞭挞腐败。
崇明县监察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