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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崇明县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崇府办发〔2008〕44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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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崇明县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胡  俊    副县长 
  召  集  人:汤学锋    县环保局局长
        季生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汉明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慧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  刚    县安监局副局长
        宋仲雄    工商崇明分局副局长
        杨卫华    县交通局副局长
        沈希安    县农委副主任
        沈学能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季松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施  侠    崇明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施  炎    县经委副主任
        郭  勤    县监察委副主任
        陶冠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
        顾  锦    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龚思聪    县建委党委副书记

  县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陶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县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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