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2007年
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崇府发〔2007〕82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7-10-12    来源:县政府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县规划局、长兴乡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呈报〈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2007〕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以下简称配套西区),为《长兴岛凤凰新市镇总体规划(2005年至2020年)》确定的为长兴岛乃至上海港口机械、海洋装备、船舶制造等核心制造业提供配套产品和高效能服务的重点区域之一。
  二、原则同意配套西区的规划范围。东至凤凰路,西至庙港河,南至凤滨路,北至新潘圆公路,总面积271.97公顷。
  三、原则同意配套西区“一心、一轴、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指配套服务中心。“一轴”指由横向次干道构成的交通轴。“五区”指一类工业A区、一类工业B区、二类工业区、科研设计区和仓储区等5个功能区。
  四、原则同意配套西区的“三横五纵”道路交通规划。 “三横”指潘圆公路、次一路和凤滨路。“五纵”指一条纵向主干路和四条纵向次干路。
  五、原则同意配套西区的绿地水系规划。绿地系统由中心区马家港西侧的中心绿地和沿次一路、潘圆公路的两条景观轴线构成。水系规划形成“一横四纵”的格局,与基地外围河道相连。
  六、原则同意配套西区的开发容量和地块划分。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至1.2之间。特殊行业、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其容积率可根据相关规范适当降低。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至1.0之间。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至1.2之间。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宿舍区容积率控制在1.2至1.5之间。
  七、本规划作为指导今后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建设活动的主要依据,如需进行修编和重大调整,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请县有关部门和长兴乡政府根据以上批复意见,稳步推进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配套西区建设。
  此复。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