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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委、政研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崇府办发〔2008〕22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6-23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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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农委、政研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

  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是保证市场供给,抑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迫切要求,是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县农业和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力度
  在兑付中央和市财政下达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基础上,充分考虑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变动因素,增加县级财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200万元,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按种植面积每亩再增加综合直补金30元。

  二、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增产技术
  自2008年起,在原定对推广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农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每亩补贴30元不变的基础上,为扶持发展机械化育插秧专业合作社,除继续实施购机补贴外,对机械化育插秧专业合作社按实际机插面积每亩补贴10元。

  三、免费向农民发放水稻、麦子良种
  自2008年起,按照市政府[2008]15号文件规定,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水稻、麦子良种,以充分发挥良种增产潜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和供种体系,确保免费供种落到实处。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2008年基本建成3000亩现代农业良种繁育基地。在已建成20万亩设施粮田的基础上,至2009年底前,全县再投资建设10万亩设施粮田。

  五、积极引导农民组建和参加专业合作社
  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组建、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给予5000元开办费补贴。2008年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对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建设项目资金的扶持(2006年、2007年已享受市县建设项目资金扶持的不重复补贴)。

  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千方百计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保护好本县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总量的同时,从规划和制度上继续稳定全县粮田面积。

  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田地力建设
  积极推进本县化肥、农药减量计划的实施;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力度、优化肥料使用结构、增施有机肥;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八、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
  千方百计组织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物资货源,增加库存储备,确保农业生产用肥、用油的需要。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确保农资的有效供应。依法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牟取暴利及经营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九、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疫病防疫设施建设,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提高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十、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管,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与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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