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委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联系、情况反映和工作协调; 负责拟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负责委机关、归口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行政监察、纪律检查、群团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委党组的具体事务工作。
电 话: 69616553 69616562 69616511
2、 综合管理科(董、监事管理科)
负责研究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管理、运行、监督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中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工作,承担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组建本县产权运作机构和资产重组的建议意见;负责本县国有股股权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资产运行监管和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国有资产运行监督工作制度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县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做好董、监事管理中心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络、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国有(城镇集体)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及流失案件的查处,参与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出资监管单位和占有、使用本县国有(城镇集体)资产其他单位的稽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资产运作和投资管理;负责制订和实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电 话: 69616547 69616582
3、 基础管理科(清产核资办公室)
负责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具体组织实施清资核资、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不实资产核销、资产评估的核准和备案;负责产权交易的管理、协调、监督;负责办理资产划转、报废等审核及变动登记手续;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提出国有资产配置和调整的建议,实施国有资产产权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县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统计监测体系,拟定资产统计报告,对全县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和预算,组织开展月报、季报、年报等统计调查;负责开展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和保值增值考核,制订和完善产权代表收入分配制度,提出对产权代表的评价方案,监督薪酬分配的兑现。
电 话: 69616563 69611480 69616576
4、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
根据本县实际,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状况的统计分析,产权界定纠纷的调解处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评估、交易。
电 话: 69616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