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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规划管理局内设机构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9-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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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办公室
    在局长领导下负责对外行政沟通和本系统行政协调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召集、记录、备案;文书处理、收发文件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负责本系统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注册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及计划生育管理。负责本局的机关后勤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中共党务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文印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9612112 69612101 69612102

    2、 综合科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城乡规划、城乡测绘、城建档案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有关部门实施城乡建设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县城乡规划法规实施情况的研究及与县法制办、市规划局的行政沟通。负责有关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等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规划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局的行政监察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9612101

    3、 规划科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县城镇总体规划、道路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县政府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组织乡镇编制其职责范围内的集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依法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及报批各类规划(包括城市设计方案)。依法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组织大中型修建性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论证和上报、审批工作。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核查工作。负责城镇发展、城镇规划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59623730 69612261

    4、 建管科
    依法核发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审核规划方案。依法进行道路、桥梁、地上、地下工程管线管理,组织道路、桥梁及工程管线方案的论证;审核、审批和核发道路、桥梁、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对全县城镇私人房屋修建实行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对本县零星建筑工程实施规划管理,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本县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核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发布、规划展示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注记工作。负责与市规划局的信息交互、上报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计算机维护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59624109 69612252

    5、 景观雕塑科
    负责全县雕塑规划及建设管理,组织城乡雕塑规划编制,确定城乡雕塑工作计划,并负责对城乡雕塑规划及建设的协调;负责对全县雕塑宣传及雕塑普查,推动雕塑建设;负责全县户外广告的规划编制和具体项目审批;编制村镇建设统计年报。指导、协调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及试点村、镇的建设和调研工作。负责规划梳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指导和检查各乡镇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业务工作,处理农村建房中的信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6961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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