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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规划管理局职能配置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10-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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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68号
  
  联系电话:(021)69612112 (021)69612101

  传  真:(021)69612102

  邮  编:202150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崇明县规划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室)正副职领导职数4名。
 
  党组书记:张国坤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城市测绘、城市建设档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 具体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区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依法审核各类规划(包括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指导镇、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3、 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与管理(包括对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管理)。
    4、 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区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5、 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相关规划,参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协调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6、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指导和检查各乡镇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7、 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城市规划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8、 负责管理本区测绘管理机构和地名管理办事机构。
    9、 负责有关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0、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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