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理想信念。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推进崇明的环保事业,改善环境质量,争做“两个模范”,积极投身生态岛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2、坚持勤奋学习。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破解难题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忠于职守,当好公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4、坚持勤奋工作。始终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县的主战略,认真履行环境执法监督职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树立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部门形象。
5、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密切联系群众,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坚持“两个务必”。始终牢记基本国情和党的使命,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带头执行廉洁勤政规定,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