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
为认真做好本县污染源普查工作,12月25日,县长赵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县环保局关于本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的汇报。
会议明确,根据市政府对普查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本县成立由胡俊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府办季生全副主任、县环保局汤学锋局长和县统计局朱友昌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建设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崇明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崇明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汉平同志兼任。本县普查工作在崇明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完成。普查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县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县污染源普查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为加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管理,保证本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县普查办根据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崇明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崇明县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实施方案》,并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招聘了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同时广开渠道,从社会上选聘责任心强、文化水平较高、有能力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本次污染源普查共招聘了46名污染源普查指导员、140名污染源普查员、1名污染源普查录入指导员、2名污染源普查录入员。污染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录入指导员、录入员招聘工作于07年12月底完成,通过培训考核后将参加本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本县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暨举办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班
1月19日,崇明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借座县委党校多功能会议厅,举办了崇明县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全县189名污染源普查人员参加培训会议。
会上,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汉平同志对扎实推进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清醒认识污染源普查的复杂和艰巨性;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积极稳妥地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既要明确任务,把握工作进程,更要确保数据质量;三、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领导,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密切配合,强化沟通;高度负责,按时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污染源普查办对全县污染源普查员开展污染源普查提出了工作要求,要务必按照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好各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的普查。要以对国家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的这项光荣的普查任务,为落实科学发展环境,建设崇明生态岛,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会后,分别由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对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普查的技术规范、各项指标的填报进行了培训辅导,为顺利开展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县普查办召开普查工作会议
1月21日上午,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汉平同志主持召开了崇明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会上,他听取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就如何开展好本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再次做了深入的思想动员,要求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到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对象中间去,认真辅导,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既要确保进度,更要确保填报质量。要建立并执行好六个制度:培训制度,学习制度,联系制度,通报制度,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会议明确了县普查办近期工作重点,对普查指导员的内部工作任务作了明确的分工,普查办公室下设行政、技术和质量三个工作小组,为普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本县污染源清查核查工作全面展开
在前一阶段污染源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县污染源普查员于1月21日开始,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清查核查,并按照工业源和生活源清查表的填报要求,填报好清查表。46位普查指导员分别深入到所分管的乡镇,指导普查员开展污染源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