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崇府办发(2003)17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 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
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崇明县2003年一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六月十九
崇明县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
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 形势与任务
一、第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回顾
2000年,本县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为重点,紧紧围绕拓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岛的发展主线,启动实施了第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各项环境建设,使海岛生态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环境面貌有了新的改善。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8.63亿元,在生态绿化、河道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村建设和自然保护等方面又有新的进展。2001年10月,本县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组关于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验收;2002年3月,获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正式命名。
——超额完成绿化工作任务。以《崇明县林业发展总体构想及三年规划》为指导,实施了本县通道绿化、防护林营造、经济林建设,逐步构筑崇明“一环一片、三区四横、多廊多点”绿化框架。三年来,全县共植树610万株,建设成片林6.2万亩、江海防护林1万亩,新增苗木基地1.2万亩,发展果树经济林2.4万亩,超额完成了各项绿化工作指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13.6%。
——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按照“以治水为中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重点开展水资源保护、县镇(乡)村三级河道综合治理。三年以来,共完成土方1758万方,疏浚县级河道14条段,疏浚镇(乡)村级河道13240条段,完成防坍工程17条段。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三年中,完成了13个畜禽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成一个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排污单位治理设施运转率、污水治理率和达标率明显提高。2002年工业污染治理率为100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0
%以上。通过截污、引清、清淤和污水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全岛内河水质有了新的提高。至2002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III—IV类标准。
——大气环境治理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炉灶、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建成了城桥镇、堡镇、新河镇“烟控达标区”及城桥镇“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区”,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崇明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环境监测资料显示,2002年大气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的要求,运用填埋、生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方式,以实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为重点,有序推进城镇及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资源化进程。建成覆盖全县各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成日处理能力160吨的城桥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立城桥镇废电池回收网络。
——环境管理日渐加强。环境执法力度逐年加大,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不断深入,环境规划工作全面开展,以单一行政手段为主的环境保护管理方式正在向以行政、经济、法制并用的全方位管理模式转变,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建设机制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
——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各级领导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成为本县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工作抓手和推进器,县、镇(乡)整体联动、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已初步显现,全县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第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仅仅实现了本县环境质量的初步好转,本县还有不少环境难点、热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还未建成;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等环境问题开始凸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尚未彻底落实;政企、政事、政社、管办不分的现象还较严重,体制改革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要实现崇明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还需要经过若干个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甚至更长期的努力。
二、环境保护和建设所面临的形势
2003—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后三年,也是崇明为大规模开发作准备的重要时期。崇明岛优越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全岛在新世纪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基础。市十二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高起点编制崇明发展规划,建成崇明越江通道,建设崇明东滩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加快崇明、长兴、横沙三岛发展。”根据上海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崇明岛将成为21世纪上海发展的战略重点,将弥补上海城市发展中生态功能之不足。因此,致力生态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将成为伴随崇明岛域开发和经济建设的“重头戏”,将贯穿于崇明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三、第二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树立“环境优先、持续发展、绿色文明”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制造、谁回用,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防治、高强度建设、高水平管理,依托体制改革、机制和政策创新,坚持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并重,进一步深化水、气环境治理,继续大规模推进绿化建设,着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的水平,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推动崇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崇明岛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至2005年,本县总体环境质量继续处于全市先进水平,为崇明开发开放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主要指标:
——地面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Ⅱ—Ⅲ类标准;
——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一般区域保持一级标准的天数稳定在90%以上;
——建设1-2个生态示范镇,建成一批生态示范村、生态居住小区、生态学校;
——建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系统,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
——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县畜禽养殖场的粪便达标排放或实现生态还田,亩均化肥年施用量减少15%以上,亩均农药年施用量减少20%。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并控制在优于国家一级标准,一般地区达到并控制在优于二级一等标准。
——基本建成“一环一片、三区四横、多廊多点”的海岛绿化框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优化工业结构,加大重污染行业(电镀、漂染、化工、造纸)的专项治理力度。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强化污染源头控制,逐年削减各企业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每年削减率达到10%。
第二部分 行动目标和主要措施
四、水环境治理
(一)实施原则
按照“以治水为中心,以治源为重点,全面规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方针,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和改善河道水质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根据“提高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治污设施利用率”的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科学管理和严格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治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改善崇明水环境质量。
(二)行动目标
主要河道实现“面洁、岸清、有绿、畅流、水净”,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地面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Ⅱ—Ⅲ类标准。
(三)主要措施
1、全面规划,调整水系。
主要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引水工程。采用南引北排、大引大排的办法,确保内河水质提高,同时加大河道疏浚力度,增加槽容量。二是调水工程。建成崇西水闸,西水东调,用长江水替代本县东部地区的倒灌海水,提高饮用水水源质量。三是疏浚工程。重点疏拓环岛运河、鸽龙港、堡镇港,形成“一环二纵”为主导的引排水系。全面疏浚本县乡镇村级淤积河道。四是整治工程。加强河道清障,清除河道内的网络子、地笼、沉船等阻水物,禁止垃圾倒入河道,通过防坍护岸和绿化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全县中小河道水质和两岸陆域环境要基本实现“面洁、岸清、有绿、畅流、水净”的目标。五是防坍工程。抓好环岛运河(南段)城桥、堡镇、新河等主要区段的河坡防坍工程。
2、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强化监督管理,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工艺技术改造,压缩资源和能源消耗;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许可证管理。把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值落实到每一个排污企业,使全县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每年10%的比值削减。
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2005年,全县工业废水全面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根据产业导向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逐步淘汰或依法关闭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达标的企业。
建立严格、科学的监管体系。2005年,排放污染物市级重点单位全面实施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监测数据直接传送至市、县环保部门,基本实现实时监控。
3、进一步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以畜禽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面源污染。结合绿色食品园区的建设,继续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使用剧毒农药。控制化肥使用量,推广节氮施肥技术,应用生物肥料和有机复合肥,提倡使用农家肥。
4、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建立与城市化发展相配套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至2005年,基本建成城桥镇污水总管及收集系统,建成城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森林公园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5、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严格执行《崇明县内河水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五、大气环境治理
(一)实施原则
积极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全面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以实施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和推行在用车I/M检测制度为手段,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的排放。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扬尘、油烟气污染等市民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二)行动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东部绿色食品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上实现代园区、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中部东平国家森林公园、西部明珠湖休闲度假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在国家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85%以上。全县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在2000年基础上再削减10%。基本杜绝烟囱、机动车冒黑烟及各类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基本得到控制。
(三)主要措施
1、全力推进“基本无燃煤区”建设。
加强县属镇和重点地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至2005年,城桥镇、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地区建成“基本无燃煤区”。
2、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
抓住“西气东输”契机,力争启动天然气过江工程。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太阳能、风能),促进崇明大气环境优化。至2005年,全县民用气化率达到90%以上。
3、推广集中供热,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总量。
市级工业区实施集中供热,不再新建分散的燃煤、重油锅炉。集中供热的锅炉须采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措施。在工业区建设中,采取措施,促进分散型锅炉向工业区集中。按照上海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同步落实崇明电厂脱硫工程。
4、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实行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自2003年3月1日起,本县上牌的轻型和重型车辆必须达到等效于欧II标准的排放标准。实施在用车检测和维护管理制度。基本完成机动车I/M检测网络建设,加强对在用车尾气排放管理和监控,对车型老、污染重和无法治理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淘汰。
5、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好建筑施工、运输、堆场等扬尘污染。
6、整治餐饮业油烟气污染。
按照规划和环保要求,依法审批新建餐饮业项目,取缔无证经营。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或因排放方式不合理,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餐饮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布局不合理、无法治理达标的餐饮单位,责令停业、转产、关闭。
六、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
(一)实施原则
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化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全方位、全过程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水平。实施城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摸索适应崇明特点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以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为支撑,以无害化处置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
(二)行动目标
到2005年,崇明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实现全覆盖规范化,城镇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建成市场化运作、规范管理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产生量控制在2000年水平,实现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
(三)主要措施
1、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05年,全县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实现全覆盖,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达到60%;到2005年,城桥镇所有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配备分类收集投放设施,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逐步提高市民分类投放、源头减量的自觉性。
2、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建成日处理能力600吨的崇明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密闭运输。中心镇和集镇密闭运输率达到60%,基本淘汰拖拉机运输;建成一批综合性生活垃圾中转、分拣、加工、利用和处置场。
3、积极探索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机制。建成回收—交投—分拣—利用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扶持建设一批综合性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场,推进废旧物资再利用。农村重点回收塑料薄膜和农药瓶。
4、开展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
产生单位严格按照市府80号令,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的回收渠道;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定点单位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杜绝废弃食用油脂在回收加工过程中污染环境。逐步提高对回收加工定点单位的管理,促使其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和回收单位的监督管理。
5、建立和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体系,实现全过程管理。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按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布置,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用市场化机制,建成崇明县危险废物收集站。推进医院临床废物、放射性废物的统一收集处置工作。
七、绿化建设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全面提高崇明的绿化水平。加快推进人造生态片林建设。积极探索绿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新格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逐步实行资源和产权的分离管理。
(二)行动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到2005年,本县林地面积达到170平方公里,“四旁”树木总数1330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形成“一环一片、三区四横、多廊多点”的绿化总体格局。
(三)主要措施
1、建设绿色屏障工程。在北沿岸线形成大堤防护林带,在南沿建设生态绿化大堤。
2、建设绿化通道工程。在陈海公路等骨干道路两侧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积极培育经济林带和育苗基地,形成集观赏、育苗、经济林为一体的景观带。
3、建设河道绿化工程。在环岛运河(北线)两侧逐步营造大河林带,积极营造生态片林,在县级和镇(乡)级大河两侧营造生态经济林带。
4、建设庭院绿化工程。积极引进试种筛选果树新品种,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建设若干个高标准庭院经济示范村,在全县示范推广。
5、建设绿化基地工程。在东平国家森林公园现有林地基础上,向周边扩建330公顷,形成万亩森林;建设绿华明珠湖环湖绿带生态林;继续完善瀛东村、前卫村生态绿化建设。
6、加大城镇绿化建设力度。至2005年,城桥镇、堡镇新增绿地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城桥镇绿地新增16.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将达8.2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5.88%;堡镇绿地新增2.8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将达1.2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15.25%。重点建设利民路延伸段、湄洲路延伸段、化工路、鼓浪屿路南段等街道绿地及工业园区公共绿地。
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一)实施原则
立足于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的“双赢”目标,积极探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契机,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中心,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以生态农业发展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大畜禽养殖场调整、治理力度,推广有机肥料使用,推进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为重点,加快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系统的规划建设。
(二)行动目标
到2005年,有效改善本县农业生态环境。全县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实现达标排放或生态还田。农田亩均化肥年施用量减少15%以上,亩均农药年施用量减少20%。发展若干生态农业示范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长效控制机制。
(三)主要措施
1、以有机肥加工利用的产业化带动畜禽粪便治理的专业化,全面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建立有机肥加工利用中心,探索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新路子。按照“治理专业化、服务物业化、运作产业化、管理法制化”的原则
,鼓励采用多种实用技术、多元化投资开展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以有机肥加工利用产业化推动畜禽粪便治理的市场化。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控制畜禽养殖业规模。水源保护区和中心城镇2公里范围内为控制养殖区。在控制养殖区内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总量收费、超标加倍的排污收费制度。现有畜禽养殖场要按规范进行调整、改造和治理。新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积极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到2005年,全县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要分别控制在8.6万吨和230吨以下。
控制化肥使用量,执行Ny/T394—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确保单位化肥使用量纯氮<280Kg/公顷。控制农药使用强度,执行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近期控制在<5Kg/公顷。至2005年,全岛控制在<2Kg/公顷(生产AA级绿色食品地区,禁止使用化肥和农药)。建立1-2个干粪肥料处理中心,推出有机肥使用计划及其暂行规定。保护和改善一级农业保护区范围内地表水水质,严格灌溉用水标准,保持达标灌溉。制订乡规民约和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已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垃圾和畜禽粪便入河、入沟,防止污染灌溉用水。做好蓄水调水工程,提高浇灌用水水质。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和档案农业。
3、继续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制度。
多途径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使用小型收割和秸秆粉碎一体机械,提倡采用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和养畜过腹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落实各级责任制,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在军用机场周边的镇、场(建设、新河、竖新、长江、前进、东风),森林公园周边1公里以及陈海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禁烧区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它区域达到80%。
4、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严格按照“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加快保护区的建设。到2005年,力争使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崇明东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逐渐将崇明建成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的自然保护区。
认真贯彻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出台地方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对野生动物实施积极性保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然保护意识。严格执法,加强崇明东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九、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一)实施原则
按照崇明岛域总体规划和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的要求,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工业环保化、清洁化和绿色化。对不符合功能区定位、不符合工业区产业规划、不符合崇明工业产业导向,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行动目标
至2005年底,全县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三)主要措施
1、按照全面达标排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未达标企业要通过加快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完善治理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排放标准。
2、积极推动《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制定本县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有计划地引导、鼓励和支持本县所有的外贸企业、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启动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建设。
3、开展重污染行业的专项治理。对电镀、漂染、造纸、化工等行业中生产技术和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无法达标治理的企业或生产线,以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解决其污染问题。
4、新建的工业企业,须向市县级工业区集中,以利于污染集中控制。
5、对限期不能达标排放或者产品、工艺、技术、设备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工业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关闭。
第三部分 机制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
十、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各级责任。
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着眼全局,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思想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和责任到位。明确职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环境整治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级组织、监察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督促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执行《崇明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促进崇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凡是有悖于崇明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引进、不审批、不开工。
要强化环保执法地位,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盲目引进和审批重污染项目、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反“三同时”、违反环评法等环保基本法规和制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要本着简化前期审批,强化事后监管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分类管理,探索登记备案或告知承诺的形式。要深化污染物监督管理制度改革,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要建立新建工业项目排污总量审批制度,建立治污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治污效率。
十一、加强政策引导,创新管理机制。
今后三年,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继续保持在3%以上。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应当由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依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共同承担。要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作用,使污染者承担责任,保护者享受利益,彻底改变政府一家统包统揽的模式,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
(一)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政府投入稳步增加。
环境保护是政府必须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域。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作为投资重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增加对环境质量监测的投入。
(二)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加快环境保护建设。
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环境保护建设。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置收费标准,开征固体垃圾收集处置费,对医院特殊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实行统一收集、付费处置。
另一方面,要运用投资、税收等政策杠杆,实施政策倾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建设。近期重点对城镇污水治理、固体废物收集利用、绿化建设、有机复合肥生产以及生态农业开发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三)贯彻“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排污收费制度,遏制污染反弹。
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环境收费原则,扩大和提高排污收费范围和标准。重点调整以下领域:一是与市同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促进排污单位实施脱硫项目,控制并逐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酸雨危害。二是开征和完善工艺废气等特征污染因子以及畜禽污染的排污收费。三是开征运输扬尘、施工扬尘和堆场扬尘的排污收费,控制和削减扬尘污染。此外,对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的产品,如废旧家电(特别是废旧电脑和打印机)、废电池、日光灯管、包装容器等,建立有偿收集处置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引导机制,鼓励清洁生产,积极预防污染。
一是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对从事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等的环保项目,制定优惠政策。二是制定鼓励热电联供、集中供热的政策。三是制订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使用化肥和农药的政策,调动农民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色农产品的积极性,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引入市场竞争,改革管理体制。
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今后三年,要加快以下领域的市场化进程:
全方位实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置等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置等设施,全面推行项目融资制度,通过招投标在国内外选择投资者、建设者和经营者。到2005年,本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基本实现市场化。
深化环卫、绿化等作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到2005年,环卫、绿化等作业单位要完成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全面开放环卫、绿化等作业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份的企业进入环卫、绿化等领域;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制订环卫、绿化等作业经营权管理办法,完善作业经营权招投标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有序竞争、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环卫、绿化等作业服务管理新体制。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机制。改革现行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主要按计划指令作业并依据处置量分头给予财政补贴的运行模式;探索以公共采购形式、分区域竞争总承包、由市场化配置环卫要素、按法规标准规范作业的新的运作机制,同时制订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通过市场作用,激发总承包者实行分类收集的内在动力;通过分类收集,带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通过法律和公众监督,强化生活垃圾处置的外部制约机制,确保环境社会效益。
积极引导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
十三、加快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1、全方位提高环境质量和污染监控监测能力。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县统一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生态敏感区域、工业区和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加强应急监测和特殊因子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提高环境保护执法、环境保护预警和环境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环境保护执法装备和人员建设。确保经费投入和队伍编制,建立一支符合国家要求的、适应崇明特点的环境执法队伍。建立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机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依托“环境保护110”,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查处的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形成公众参与机制,抓好典型案件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严格执行《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对企事业单位和环保执法部门人员遵纪守法的制约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法制化的进程。
3、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环境信息管理。要逐步建立资源共享的环境信息平台,用好各类环境信息资源,提高环境调查、评价和管理的能力和效率;提高环境预测水平。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
1、加强警示教育,普及绿色理念,推动绿色文明建设。要通过各种典型案例的报道和违法事件的曝光,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说深、说透,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本县环境保护和建设面临的巨大压力,唤醒人们的忧患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绿色消费,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2、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围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意识和环境综合决策能力,重点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国情和决策能力的宣传培训。三年内,对全县乡镇委局领导干部、重点污染企业经营者做到轮训一次。
3、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各级宣传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制订阶段性的宣传计划,统筹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电视、报刊、广播和其它宣传媒体要创造条件,辟出专栏或专题,把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通过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弘扬先进事迹,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曝光,发挥好舆论的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
4、多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环境素质和环境道德为目标,深化学校环境教育。到2005年,全县三分之一的学校创办成绿色学校。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为契机,推进绿色志愿者活动,倡导市民围绕身边的环境,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废电池回收、种绿护绿、举报违法行为等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