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依照《公务员法》单位所派出的事业核定人员编制15名。其中,调查队领导职数8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正副科长职数6名。
调查队队长:沈永国
副 队 长:张柳平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10号楼
联系电话:(021)59621798
传
真:(021)59610333
邮 编:202150
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接受县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三)完成上海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四)协助县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组织指导区县调查的相关业务工作;
(六)负责查处调查队所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设6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与县统计局办公室合置办公。
电话:59621798
(二) 综合科
与县统计局综合统计科合置办公。
电话:59613603
(三) 农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以及其他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调查。搜集渔业、林业等有关统计信息。
电话:59613602
(四) 住户调查科
组织实施城镇、农村住户调查。包括城镇、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
电话:59615595
(五) 企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的价格调查;承担规模以下有关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组织开展区县、乡镇社会经济情况统计和监测调查。
电话:59623723
(六) 专项调查科
组织实施国际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并完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统计调查以及社情民意专项调查。
调查队的党建、纪检和其他党务行政等工作,与统计局党组合署开展。
统计信息化建设实行局、队共享一个平台,合署办公。
电话:596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