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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2005年基本情况和2006年主要安排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6-0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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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5年劳动保障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2005年,我县确实把促进就业和完善保障作为全县的工作重点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狠抓落实,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本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落实促进就业工作责任制;着重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人员就业,开发实施“千百人就业项目”7个,招聘城乡“双困”人员和其他困难人员上岗就业共7409人;继续推进劳动力向岛外输出,新增岛外就业达10711人;进一步加大市场化就业服务工作的力度,促进务类非正规就业;增强职业技术培训的力度,全年完成各类培训17644人,达252%。经各方面共同努力,本县新增就业共24109人,完成预定新增就业13620人的177%。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推进镇保成效显著。2005年,本县制定的镇保参保任务为20000人,全年实际参保41338人。先后集中推进了新老征地人员参保、各类有关对象参保、失水渔民参保、面上企业和个人参保等。
  加大力度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企业缴纳农保统筹金标准4个百分点的任务完成。继续做好对全县8万多名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发放工作。
  推进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25579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4.1%。
  为基层和民众提供优质的就业保障服务。开展了首问责任制和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县、镇就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就业保障服务数十万人次。一年来,职介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34685人次、比去年增加13508人次,办理退工登记手续19788人次、比去年增加8753人次;进行职业指导19076人次,比去年增加了69.6%;职业介绍实行了新模式,招聘用工满足率达到49%;认定经营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64家,新增从业人员1196人;积极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受理发放开业贷款77笔共849万元。失业保险发放失业保险金1011万元,支付职业培训费653万元,支付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979万元。就业促进中心和乡镇所及就业援助员开展了对本县未就业劳动力资源的调查。
  落实依法行政。劳动监察部门检查用人单位498家,为劳动者补发加班工资和拖欠工资等达1729万元,追缴保险费133万元。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8件,涉及职工325人,依法为职工追索应得款140万元。为450名工伤人员办理了工伤认定,办理数比去年增加了129%。为254人办理了劳动能力鉴定。批准22家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对14家企业集体合同进行了审查,涉及职工19801人。
 
  二、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新增就业10000人;职业培训5000人;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人数以内;外地劳动力参加综合保险目标任务完成到市下达的任务;农村养老保险统筹金标准在2005年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
 
  2006年就业保障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就业保障工作责任制。
  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确定2006年就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考核制度、新增就业情况月报制度,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完善统计、考核和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平时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二)加强就业保障政策宣传,加大政策推动的力度。
  在政策评估的基础上,对本县的促进就业政策作出调整,明确下一步的政策措施。通过各责任单位和劳动保障系统的就业援助员、监察协管员队伍,向全县各类企业宣传市、县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及操作办法,以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力。
 
  (三)突出重点,落实促进就业措施。
  一是继续发展岛外劳务输出,推进富余劳动力向岛外转移。通过各种途径,向劳务公司、劳务工和富余劳动力宣传本县推进劳务输出的政策,增强政策推动效应。针对劳务市场发生的变化,指导劳务公司努力发展适合本县劳动力就业的岛外劳务输出业务—如出租汽车驾驶员、家政服务人员的输出,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向岛外就业。
  二是积极推进企业新增就业,努力增加岛内非农就业岗位。加强对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的调查研究,对有用工需求而招用本县劳动力有困难的企业实施具体的帮助指导,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企业新增就业的办法措施,通过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好招用工服务。指导各单位积极实施“招商引岗”,把招商引资与新增就业岗位结合起来,在引进企业的同时,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区劳动力,支持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崇明。注重发挥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作用,以增加就业岗位。
  三是推进自主创业的非正规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创办开业创业园区,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有志者进园区开办小加工企业。对创业者给予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房租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和服务,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是开发适合本县生态岛建设发展需要的就业项目。对能够大量吸纳本地富余劳动力的绿色产业企业给予重点关注扶持。拓展季节性、灵活性就业形式,将季节工、小时工等纳入用工管理范畴,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要素建设,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工作的效能。
  一是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广泛宣传政府经费补贴培训的有关政策,让老百姓都知道可以参加政府补贴的免费培训,鼓励其积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面,改善劳动力技能结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专业(工种),增加中、高级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培训档次,提高培训与就业的结合率。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在长兴岛建立海洋装备岛实训基地,大力培训三岛的劳动力,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技能、符合三岛联动产业需要的技术人才。
  二是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覆盖全县的职业介绍中心、乡镇保障服务中心和社会职介机构的作用,发展职业介绍业务,高质高效地为劳动者办理好各种就业服务手续,促使城乡劳动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向岛内外各类产业转移。继续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通过劳动力市场举办劳动力招聘会,引导岛内外用工单位尽量招用本县劳动力。
  三是强化劳动保障法制监督,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监察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以规范促进就业和保障就业。发挥新成立的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对所有企业都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劳动监察部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案件,保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以推进镇保为重点,不断提高本县的社会保障水平。
  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镇保。加强“镇保”宣传。根据我县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进新征地人员、特别是长江隧桥工程、陈家镇大通道工程被用地人员的参保工作。着重抓好面上企业和个人参保工作,不断扩大“镇保”实施范围。
  实现农保统筹金征缴标准再提高三个百分点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农保统筹金征缴的宣传,着重加强对企业法人的政策宣传,提高其参保缴费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农村企业缴纳农村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对应该缴纳农保集体统筹金的企业,依据法规政策反复上门督促征收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劳动监察部门将农保金征缴纳入行政执法监察范围,对有能力缴纳集体资金而不履行义务的企业,通过行政监察督促其按规定缴费。
  继续努力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综合保险政策宣传到企业和个人,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的力度,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综合保险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协调,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利益,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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