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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事局职能配置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7-0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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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人事局(与崇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是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其单项法规的实施,指导、推进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综合管理本县人才资源和人才培养、开发工作,开展人才资源的预测、统计和分析、制定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人事人才统计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4、拟定人才流动政策规定,指导促进人才市场发展;负责本县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工作。
  5、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拟定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标准;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退职、疗养、休养及其他福利工作。
  6、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
  7、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处理和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薛  红    局 长:薛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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