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议 议 题
二、关于本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汇报;
三、关于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汇报;
四、关于改革组建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方案的汇报;
五、关于加强本县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工作考核的若干意见的汇报;
六、关于本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情况的汇报。
12月25日,县长赵奇在县政府6号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乐声、胡俊、褚以琳、杜松全、李志宏和县府办主任范洪耀出席会议。县府办各副主任,县监委、发展改革委、经委、建委、农委、人事局(编制办)、政研室、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公安局、水务局、卫生局、统计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局、文广电视局、集资办、综治办、工商崇明分局和县委组织部、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环保局关于本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汇报。
二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汇报。
会议要求,请县环保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统筹安排、资源共享、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的原则,对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再予商议,尽量合理安排好此项经费。
三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编制办关于改革组建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方案的汇报。
会议明确,该方案报县委审定。
四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政研室关于加强本县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工作考核的若干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当前,崇明生态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矛盾和问题同时也显现了出来,如促进就业、社会稳定等工作,压力日趋加重。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凝聚力不够、没有很好开展工作有着直接关系。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的工作是一个地区各方面工作的基础。因此,十分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职能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在提高村(居)干部保障水平的同时,切实增强村(居)干部的责任心,提高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
会议明确,2007年的考核,由各乡镇按照该考核意见,并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会议要求,在做好2007年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08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要更加注重考核的统筹性,把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综治稳定工作、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等结合起来,真正体现考核内容对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及村(居)干部工作的导向作用。同时,要更加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弱化创收动力机制,真正把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和村(居)干部的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管理和为民办事上来。各乡镇要化大力气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建设,推动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县各有关部门也要把各自条线工作,与块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基层组织做好基础性工作。
五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房地局关于崇明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