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崇明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委托,对数据中心网络平台硬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专业安装、维修、售后服务队伍;
5、企业信誉良好;
6、投标报价时能提供主要网络设备制造厂出具的授权证明。
二、项目概况:
业主:崇明县旅游事业管理局
项目名称:崇明县旅游事业管理局数据中心网络平台硬件建设项目
交付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项目交付期:从签定合同开始40天
三、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二楼2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招标人:崇明县旅游事业管理局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中路388号
联系人:樊天球
联系电话:59622701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