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的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mx.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话:021-59611826,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703室,邮政编码:202150。
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信息:指政府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相关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公开请求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据《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府信息。
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公开请求权,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免予公开范围1~6: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分别属以下范围: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县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各政府机关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并在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查阅系统,在县档案馆接待室开辟了公开查阅点。截至2004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公开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4月下旬,县政府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后,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第二召集人,县府办、县信息委、县监委、县法制办、县计委(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和县保密委办公室等单位组成的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县政府所属30个委办局和14个乡(镇)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办公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并将这项工作逐步由阶段性重点推进转化为日常管理,努力做到常抓不懈。
全面完成了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编制工作。5月1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部编制完成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形成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总指引,并通过“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8月底,完成了第一阶段“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共计列入3150条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已全文电子化,文字信息量达700多万字;编纂完成了本县政府公开信息总目录,发放各有关单位和公开场所,免费供公众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大幅度拓展。全县各政府机关共梳理并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和其它等五大类3150条信息,其中市民办事和企业办事等业务类信息共37类60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49条;县级层面上,对外公开了由县政府和县府办制定的政府文件90件,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审议的各类报告8件,岛域和重点地区规划及其纲要4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6件,政府采购相关信息97条,县政府人事任免信息90条。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10月中旬,完成了“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第一次改版,新版共设置了“最新公开信息”、“政府信息目录”、“公开指南”、“政府采购”等14个子栏目,同时开辟了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渠道。至12月底,该专栏页面总访问量已达12.69万人次,当面咨询接待89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570人次。7月份,本县第一期《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公报》由县府办编辑发行;10月份,在县图书馆和县档案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查阅系统;乡镇政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结合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对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障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类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广播、印发小册子和镇、村干部上门宣传解释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县200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15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49条,共分综合经济、科教文化、城乡建设、社会保障、民政事项、司法行政和其他7大类50小类,占总体的比例为4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99条,包含岛域和重点地区规划及其纲要,县政府各委办局和乡镇政府的工作计划以及县政府专项规划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3%;属于本县政府机关业务类信息60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分为市民办事生育、文化教育、证照申领等17类和企业办事开业申办、变更申办、金融保险等20类。政策法规和业务类政府信息均提供信息标题和信息内容等多关键词检索功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至12月底,本县暂无公众向本县政府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因此不存在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问题。
四、咨询情况
本县200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46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7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890人次。本县2004年度崇明县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访问量为126936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由高到低)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宝岛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市民办事、人事任免、政府文件、公开指南和重点工作。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至12月底,本县各政府机关尚未遇到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引起相关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县信息化委员会作为组织、指导和推动《规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未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职人员,另从委属信息中心抽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整个面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各委办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一般由办公室主任和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性质均为兼职。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县在已核定2004年度财政预算的情况下,于5月份追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1.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调研编制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购置电子触摸屏、开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系统、策划改版县政府门户网站“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方面。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至12月底,暂无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至12月底,暂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相应的途径向本县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发生相应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0月中旬起,县监委会同县信息委和县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就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和渠道以及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理等方面的全县范围内自查整改和对部分单位重点抽查活动。通过进一步检查分析,我们感到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范畴还不够广,公开渠道还不够宽,公众知晓和参与程度还不高,部分政府机关的工作格局还不够顺畅,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准备在下阶段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各单位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创新工作,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和实地考察学习相关兄弟区县好的做法和经验等途径,指导全县各委办局和乡镇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行通盘谋划;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轨道;要敢于和善于自我加压,确保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变调、不走样。
2、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和渠道,充分发挥其效能。一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对县政府制定的重大决策等草案进行预公开制度,以广泛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人士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快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政府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应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公开渠道上,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当前,崇明处在大开发前夕的重要时期,许多岛内外人士都在密切关注崇明,要进一步抓住机遇,顺应形势,通过实行政府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及时将政府应予公开的信息公布出去,向外界充分展示崇明的勃勃生机。
3、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规范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公众必然会逐步了解这一民心工程,随之而来的将是各种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网上申请)。因此,下阶段将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等途径,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在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时,严格遵循《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同时,确保程序合法、操作规范;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诉讼,提前制定应诉预案,做好应诉准备,切实维护好政府形象。
4、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要逐步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起有效顺畅的投诉和救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健康发展。二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尽快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制度,与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职能单位之间创建稳定的信息报送制度。三要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和其它各项相关的工作制度。
八、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本年报的统计时间跨度:自2004年5月1日起,到2004年12月31日止。
服务类信息的定义:由非本县政府机关制定的,但作为本县政府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等事项主要依据的政府信息。
附表中“数量”栏内容为“——”,表示该行数据为零。
(2)附表
|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50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50 |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
|
——指
标 —— |
单
位 |
数
量 |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 |
| (10)其它原因 |
条 |
—— | |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510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890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70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26936 | |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
|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
| 其中:对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 |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 2.邮寄费 |
元 |
—— |
| 3.递送费 |
元 |
——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
| 7.其它收费 |
元 |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66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4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51.4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51.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