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去年年底在某家具城购买了一张厂家直销的实木大床,商家同意在价格优惠的基础上,再赠送一张床垫。由于价格较低,我当时觉得很是划算。床和床垫送回家中使用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该床垫开始散发出异味,甚至还有一些小虫从垫内爬出,而且局部出现了塌陷。我随即找到家具经销商要求退换,可商家以“赠品”不退不换为由予以拒绝。请问: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答:“买一赠一”早已是耳熟能详的广告术语,更是司空见惯的推销手段。尽管消费者客观上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可一旦遭遇了假冒伪劣的赠品之后,大多会忍气吞声。一旦消费者与商家理论时,又总会听到这样的答复:“赠品”不负责“三包”,你爱找谁找谁去。
从法律层面上分析,“赠品”明显有别于“处理品”,销售者与生产者仍旧应当承担“三包”责任。商家赠与商品,买卖双方又成立了赠与法律关系。根据现行法律的精神,赠与方应当对赠与物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对由于赠与物瑕疵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瑕疵产生与销售环节,责任承担无可争议;如果瑕疵产生于生产阶段,则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还存在一个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出主张,销售者先行赔付的,可以向生产者追索,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生产者。
律师提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购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其他责任。
(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黄亚忠解答)